耶曼律師事務所的耶曼律師在23日於美國亞總會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時介紹道,美國移民局(USCIS)於5月15日出台新規-除非經移民局豁免,否則所有綠卡申請者都要去移民局接受面談。
耶曼律師表示,移民面談可以讓USCIS確認申請表中的重要信息,也為申請者提供了更新或修改錯誤的信息的機會。這樣會減少移民欺詐與造假。在過去,除公民為配偶申請綠卡外,一般的綠卡申請都無需進移民局面談。除非申請者有刑事案底、有多個地址、多個A號碼、或前律師涉嫌移民欺詐。但自去年10月1日起,移民局已經改變了部分面談政策:所有勞工綠卡(Employment Based)及所有受益人在美國的I-730政治庇護家屬申請都會受到面談通知。
所有綠卡申請者都要面談
耶曼律師稱,而在這次最新的政策下,除非經移民局豁免,否則所有的綠卡申請者都要面談。移民局規定的免綠卡面談的類別包括:申請明顯不符合條件的;獨立遞交申請的美國公民的21歲以下未婚子女;美國公民的父母;過去已有過移民局面談的政治庇護和難民及其家屬;獨立遞交申請的美國永久居民的14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在軍隊服役或在監獄服刑的主申請人(受益人仍須出席面談)和有疾病的申請人。
據耶曼律師介紹,根據移民法8 CFR 245.6的規定,即便申請者是以上類別的,USCIS仍可安排面談。一旦移民局認為該申請有面談的必要,就會把案件轉到申請人居住地的移民局辦公室,等待面談安排。具體原因可能涉及如下方面:需確定申請人身份;需驗證申請人移民身份;申請人入境時未經檢查或入境方式有問題;申請人有犯罪紀錄或有國家安全隱患;申請有造假嫌疑;申請人的指紋有問題;申請人有某些健康問題,且無法通過補全材料解決;申請人對某些涉及綠卡資格的問題回答「是」,但移民局處理中心無法通過補材料決定;移民局處理中心無法獲取申請者檔案資料等。
耶曼律師稱,曾經有很多申請人認為自己符合綠卡申請資格,移民局就一定會批准其申請,所以貪圖便宜的手續費而找了沒有律師執照的非專業人士幫助填表,最後卻因為疏忽了表格中重要的問題,而令自己的申請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他表示,移民局的綠卡申請要求將愈發嚴格。他提醒廣大僑胞在填寫申請時萬不可掉以輕心。同時,民眾即使真的接到面談安排也不要過於驚慌,應盡快與專業律師進行咨詢,以商討應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