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7歲的許女士曾穿高跟鞋在布碌崙的一家商舖前摔倒,膝蓋骨裂。她表示,當時地上有縫隙,高跟鞋的鞋跟卡入縫隙導致她摔倒。她將商舖和樓宇房東告上法庭,雖然當時無人證明她是如何摔倒的,但她於近日獲得35萬賠償。
戴禺律師介紹,許女士在2015年9月於布碌崙的商舖前摔倒。她拍下當時的路面,圖片顯示地面不平整,有好幾道細長的缺口。
許女士稱,她的高跟鞋卡在隙縫中,導致身體失去平衡,左膝蓋重重地撞到地上,當時疼痛難忍無法爬起來。
當時沒監控也沒第三方證人
事發時沒有路人,她只能直接打電話求救,救護車將她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她的左膝安裝鐵網後的才能正常走路。
事發地的路面歸商舖管理,許女士將商舖及其房東告上法庭。然而,當時沒有監控也沒有第三方證人可以證明她是因為路面不平整而摔倒的,而且從她當時拍攝的照片顯示,路面縫隙較小,也難以證明。戴禺表示,法院於近日宣判,許女士的事故是由於商舖和房東沒有及時管理好路面而造成的,他們需向她賠償35萬元。
這筆賠償可以由商舖和房東的意外保險支付。他指出,如果當時有監控或者路人能進一步作證,證明商舖有100%的責任,許女士可以獲得50萬左右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