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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起訴書中的指控,從2020年7月到至少2022年5月,侯旭亮和林玉娜共同實施了一個計畫,以虛假藉口引誘受害者購買可在某些商店兌換的禮品卡。作案者用這些卡購買了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各種產品,包括電子設備。
32歲的侯和30歲的林來自費城,他們被指控犯有一項共謀進行電報欺詐的罪行,最高刑罰為20年監禁。此外,根據起訴書,檢察官尋求沒收兩人涉嫌從該計畫中獲得的收益,包括9月18日逮捕林玉娜時查獲的5,682美元,檢察官還尋求沒收被告的其它財產,最高可達涉案可徵收財產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