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碌崙地區檢察官蔣莎樂(Eric Gonzalez)稱,陳建清在2022年2月1日至3月3日期間,向其34歲的妻子打了159個騷擾電話、發送了500條短信。在這些電話和短信中,陳建清侮辱其前妻並威脅要對她和她的熟人施暴。他還突然出現在戴克高地前妻的家外,敲她的窗戶。
2022年3月3日下午6點左右,陳建清離開自己在第68街的家,步行前往其前妻同事所住的位於第67街的家。15分鐘後,他持刀走到受害人蘇文(Wen Su,音譯)的家,走進車道,從後面悄悄靠近蘇文,將其連捅數刀,導致蘇文的頸部、頭部、面部、背部和手臂大量出血。
陳建清在襲擊過程中割傷了自己的手,隨後逃離現場。幾分鐘後,受害人蘇文的女兒回到家,發現蘇血流如注地躺在車道上,驚慌失措地撥打了911並將其送往醫院。醫生為蘇文治療了身上多處刀傷和手臂骨折。
陳建清最終也前往醫院,並聲稱自己遭到兩名黑人持刀搶劫。然而,警方根據在現場找到的一把刀、監控錄像和從刀上提取到陳的DNA證據,將他逮捕並起訴。
布碌崙最高法院法官塔利(Jane Tully)昨天判處陳建清15年監禁和5年釋放後監管。陳建清此前於今年7月7日被判犯有二級謀殺未遂罪、一級攻擊罪、四級非法持有武器罪和二級嚴重騷擾罪。
布碌崙地區檢察官蔣莎樂25日發表聲明表示:「這是一起針對無辜者的殘忍襲擊,改變了他的一生,受害人很幸運被女兒發現。」他說,他致力於保護布碌崙居民的安全,使他們免受暴力侵害,並對被告進行了嚴厲的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