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套政策為市府帶來長達8年的民權訴訟,原告方批評這樣等於實行優先政策,導致不同種族面對差別待遇。
《紐約時報》報道,原告方表示,市府現行的可負擔房屋制度,讓不同民眾之間的入住優先次序有別,因此違反了《公平住房法》(Fair Housing Act)和《紐約州人權法》(New York State Human Rights Law)。訴狀舉例說,西村(West Village)超過71%的居民都是白人,在這套優先制度下,住在其他地區的非裔難以進入西村,此外皇后區法拉盛也有57%居民為亞裔,同樣令非裔無法融入。代表原告的反歧視中心(Anti-Discrimination Center)行政總監古里安(Craig Gurian)批評,尋找住宿不應涉及種族因素,但市府的政策卻造成了現在的局面。
根據「社區優先」(community preference)政策,當局會用抽籤制度分配新樓的租約,在2022年,平均每個單元約有430名申請者爭奪,而將區內居民列入優先名單後,外區居民所佔比例更低。
從法庭文件中可見,市府曾反駁外界指控,表示新落成的可負擔房屋,原有居民以非裔與西裔佔了多數,所以整體上減輕了紐約市的差別待遇情況。
市長亞當斯曾經表示,會在較富裕地區中止「社區優先」政策,他在2021年競選時形容,這套政策令一些市民無法入住理想的社區。不過亞當斯雖然有言在先,但到目前為止,市府仍然反對挑戰「社區優先」政策的訟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