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后區法拉盛緬街有不少無證攤販在路邊出售來路不明的海產,紐約州環保廳的環保警員(ECO)於29日在當地沒收一批海產,並向無證攤主開罰單。
當天中午12點半左右,環保警員在法拉盛昌發超市對面的人行道,發現兩名華人攤主在路邊銷售海蚌。經調查,這些海蚌來歷不明,攤主也沒有持證,於是環保警員向他們開出「未標記產地」和「無證運輸及銷售海鮮」等罰單,並將海蚌沒收。
社區人士林先生具有20多年的捕海產經驗,他已見過許多不了解有關法規的華人捕撈不合規的海產,而被開罰單。他提醒,有卵的母蟹、個頭太小的螃蟹和清潔河道的河蚌都不能抓,否則會被罰;有卵的母蟹每隻罰300元,小於4吋半的螃蟹每隻罰50元。釣魚的尺寸和數量也有規定,若被執法人員發現違規,將要上庭。
林先生表示,他經營餐館時,衛生局會來檢查每筐海產的標籤,上面有出處和日期。他還強調,私自抓捕的海產不可以買賣。
根據州環保廳在本月初發佈的報告,環保警員和調查人員在2021年響應了2萬6207個舉報電話,處理了1萬1562張罰單或逮捕案件。
廳長賽格斯(Basil Seggos)表示,環保警員每天都在第一線,通過維護紐約州的環境法律法規,來保護公眾健康和自然資源。從確保獵人和垂釣者遵守野外及水上的法規,到與當地執法機構保持合作關係,他們的調查工作包括固體廢物傾倒和空氣排放違規等的犯罪行為。環保警員一直在巡邏,隨時為社區服務。
州環保廳對釣魚及抓海鮮有明文規定,詳情在官網www.dec.ny.gov/outdoor/78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