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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调局雇华人黑帮充线人 线人借此谋利
[ 编辑:usahrsh | 时间:2022-11-07 09:47:14 ]

紐郵:FBI雇華人黑幫充線人 線人借FBI謀私利

紐約郵報》6日獨家爆料兩案之間的聯繫,兩案不僅都和毒品、長途巴士、賭場有關,重點是文章標題所示,《一個「碰不得的」唐人街線人如何玩弄紐約市警局和FBI近20年》。

2004年林星案和2015年鄭錢案

根據已有的法庭資料,從2002年起,林星與無照經營的長途大巴公司展開了地盤爭奪戰。他綽號叫「釘耙」(Ding Pa),常帶人敲詐其他長巴公司的業主交「保護費」。林星在美國最後一次犯罪活動就是轟動一時的2004年法拉盛卡拉OK槍殺案。

2004年7月30日深夜,當時32歲的林星帶著一名叫晁浩(Hao Chao)、外號「小北京」的隨從,闖入法拉盛「新天上人間」(Red Rose Club)夜總會,在包房裡,找到了正和朋友唱卡拉OK的一家長巴公司的股東周長青(ChangQinZhou)。

晁浩在2英尺外(大約半米距離)朝周長青胸口連開6槍,火藥氣體隨之噴出,因距離太近,彈孔周圍甚至留下皮膚燒焦的痕跡,周長青當場斃命。橫飛的子彈擊中旁邊華裔女服務員李美英(Mei Ying Li)頭部,致其身亡,另一位女服務員的腿部也因飛濺的子彈而受傷。

而林星的辯護律師告訴《郵報》,正是林星的黑幫對手——鄭錢向政府提供線索,令其落網。

根據《郵報》要求解封的法院文件,顯示從1998年~2015年近20年來,鄭錢一直是紐約警察局案件偵探組和FBI調查員的線人

而根據法庭文件,鄭錢帶領的黑幫成員在2013~2015年間,以非常殘暴的方式攻擊、恐嚇與勒索在日落公園區和法拉盛經商的華人。例如,2013年8月他僱兩名打手攻擊兩名受害者,鄭開出的條件是打斷其中一名受害者的腿,讓另一受害者的臉破相。

「鄭幫」八名成員於2015年12月被捕,被控涉嫌毒品走私、敲詐勒索、經營非法賭檔、教唆攻擊等13項重罪。2017年1月鄭錢在布碌崙的東區聯邦法庭承認犯有敲詐勒索罪,當年11月被判入獄9年。

一邊當線人 一邊犯案

但是在給法庭的備忘錄中,鄭錢的律師聲稱「在鄭的協助下,州和聯邦成功起訴和定罪了數十項涉及賣淫、走私、人口販運、襲擊、幫派活動、謀殺和警察腐敗行為。」

《郵報》報導,鄭錢早在2007年就成為一家長巴公司老闆,大約在同一時間,他將有關該行業的敲詐勒索、黑幫勾結以及沿途的暴力和香煙走私的信息傳遞給了執法部門。

2009年,他告訴紐約警察局,一名警察在休班期間在一家「地下夜總會」擔任保安並非法出售停車證,據稱在警隊突襲時,該警察又在另一個夜總會刷卡套現。

2014年,鄭錢傳遞了另一條關於法拉盛109分局警員勒索他的一個「商業夥伴」的消息,最終導致三名警察被捕。

文件稱,鄭錢還擔任美國國土安全部下屬的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的誘餌(stoolie)。2003年至2006年他擔任聯邦線人期間,提供了有關謀殺、勒索、人口走私和洗錢的信息。

2010年他再次擔任ICE線人,之後FBI追蹤到林星在2004年法拉盛犯案後潛逃到加拿大多倫多,最終於2011年4月在多倫多逮捕了林。

一名刑事辯護律師告訴《郵報》,鄭錢有所選擇地向政府打報告,一邊在「假裝幫助警察,而另一邊在賺不義之財。」

當鄭錢於2015年被捕時,他已經三年沒有名正言順的合法工作,卻仍然開著一輛9.5萬美元的梅賽德斯-奔馳,戴著勞力士手錶和玉項鏈。

根據檢察官的量刑備忘錄,他還持有一張新澤西州警察工會的卡。文件指出:「被告可能打算在遇到執法部門時使用這張卡,試圖避免逮捕和起訴。」

回顧《大紀元》2017年對鄭錢被判刑的報導,當時有近50人的龐大親友團坐滿了觀眾席兩側,量刑前還有多名親友致信法官為鄭錢求情,聲稱鄭如何幫他們出手「解決難題」。當時聯邦法官阿默(Carol Bagley Amon)直接了當地說,雖然鄭錢早年曾與政府部門合作,但如果他一邊合作,一邊選擇繼續犯罪,那麼他的合作絲毫不能為他加分,反而罪加一等。當時鄭錢聽聞宣判後,抬頭仰天嘆了一口氣。

「每個人都知道他是線人,他利用了這一點」

聯邦監獄管理局發言人告訴《郵報》說,鄭錢在服刑近七年後,今年9月根據《第一步法》(The First Step Act)從監獄中獲釋。這個法案是政界人士多年來倡導的產物,目的是減少不必要的刑期和改善聯邦監獄的條件。

現年50歲的林星改判後,預計於2034年獲釋後會立即被驅逐回中國。

林星的辯護律師科恩(Joel Cohen)對《郵報》說,「每個人都知道鄭錢是線人。他沒有隱藏,而是利用了這一點。每個人都知道他是碰不得的。」

《郵報》稱,紐約市警局、國土安全局、美國紐約南區檢察官辦公室和鄭錢的現任律師均沒有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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