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脫口秀演員周立波被指涉槍毒案的首位辯護律師莫虎,三年前以周立波侵犯其名譽為由,在州高等法院提告;周立波的代表律師曾以莫虎為公眾人物以及言論自由為由,要求撤案,日前被法官撤回動議;莫虎9日表示,他將利用法律武器「告到底」,維護自身權益。
根據這份九頁的裁決報告,周立波的代表律師遞交的動議上稱,原告莫虎是一位公眾人物,部分關於其警察局副局長身分的言論,需被舉證證實具有真實惡意(Actual Malice),才構成誹謗。
此外,周立波指控莫虎「欺詐」與「恐嚇」不諳英文的中國客人等言論,屬於主觀性的評論(Non Actionable Statement),是周立波在得知原告收取了20萬元審前費用的不滿。
法官的裁決書中指出,周立波部分言論「易有誹謗的意味」(Susceptible of a Defamatory Connotation),且聲稱莫虎收賄與偽造市警總局副局長身分等言論涉損害原告的聲譽,原告無需舉證自身遭到真實傷害,宣布周立波聲稱僅表達「自身觀點」理由不成立,駁回動議。
莫虎9日表示,涉槍毒案後,周立波曾在微博以及2019年11月在曼哈頓卡內基表演時,對他做出一系列誹謗,包括欺詐、勒索與收賄等嚴重罪行,影響他的聲譽與律師資格;他說,法官裁決中說明,無論他是否為公眾人物,對方言論已涉誹謗,明年此案將繼續審理,他也將「告到底」,維護自身權益。
周立波於2017年1月在長島納蘇郡因涉違規駕駛,被警方攔停,隨後在他的車上搜到槍枝與毒品,曾被大陪審團以刑事重罪、輕罪與違規的罪名起訴,他最先聘請莫虎為自己辯護,同年6月聘請新律師,後因主要證據被排除,檢方於2018年撤銷刑事指控。
案件撤銷後,周立波在媒體與微博上發布一系列關於莫虎的負面言論,莫虎於2018年向州高等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告周立波侵犯其名譽,案件持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