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檢察官之前指控他為那些本無必要接受血管外科手術,或沒有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俗稱紅藍卡)的患者進行血管外科手術,騙取聯邦醫療保險。作為和解的一部分,秦峰及其診所承認並接受了政府在其民事案中指控的行為責任。
秦峰2015年曾就一份民事訴訟案認罰15萬美元,該訴訟稱他2010年至2012年在前雇主處工作期間,明知聯邦醫療保險的規定,卻還給那些並無症狀需要進行血管外科手術的患者做手術,秦峰因此支付了15萬元和解金。但他似乎沒從過去的民事訴訟案中吸取教訓,2018年底又被捕,被刑事、民事交叉起訴。
秦峰還與衛生部總督察長辦公室(HHS-OIG)簽訂了自願排除協議,該協議禁止他參加Medicare和其它聯邦醫療計畫四年。作為保釋條件,自被捕之後,他已經被排除在外兩年多。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表示,已同意將對秦峰的刑事案訴訟推遲一年,如果他遵守暫緩起訴的協議條款,政府將尋求撤銷指控。
案情回顧
根據民事起訴書,患有終末期腎病(ESRD)、接受透析的患者可能需要接受血管通路外科手術,例如瘻管攝影(fistulogram,將一種液體造影劑注入血管來確定瘻管位置)和血管再成形術(angioplasties,從血管內部擴張狹窄的動脈血管);但聯邦醫療保險報銷指南規定,除非患者的病歷顯示有透析困難的症狀,醫師才可為患者進行以上兩種手術,否則被視為不合理、非必要的手術,不予報銷。
而秦峰2015年至2016年一直在為患有終末期腎病的患者進行上述兩種手術,無論病人是否出現適用症狀;他還在患者的病歷中不當表述,讓病歷看起來有適用症狀,在明知規定為何的情況下,非法獲取聯邦醫療保險的報銷資金。
作為民事和解的一部分,秦峰承認他經常定期安排,每3個月見一次ESRD患者,而不管他們的醫療需求如何;並使用瘻管和血管再成形術治療許多ESRD患者,但醫療記錄中的症狀不足以證明這些治療是合理的;在許多情況下,他明知缺乏明確的臨床證據支持,仍然申請報銷醫療保險。
HHS-OIG主管蘭伯特(Scott Lampert)表示:「秦醫生通過向Medicare申報不必要的帳單,既有損患者的護理亦損害了納稅人利益。」
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史特勞斯(Audrey Strauss)說:「作為一名慣犯,秦醫生現在面臨著長期被禁止參加聯邦醫療項目的處罰,還必須支付一筆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