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2013年透過申請政治庇護獲得綠卡的華女,由於當時委託的移民律師涉嫌移民詐欺,使得該華女也遭調查;過去幾年國土安全部(DHS)曾多次要求移民法官重審由涉詐欺的律師所處理的1萬3500件政庇案,但均未果,不久前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簡稱BIA)准許了國安部對該華女政庇案的重審動議(motion to reopen),為眾多案件中首個被批准重審的案例。
根據法庭文件,一名移民法官在2013年11月26日批准了該名華女的政庇案,當時國安部並未提出異議,但在2017年,國安部提出動議要求重審該案,因為幫該華女申請政庇的律師在2014年被定罪為移民詐欺,認為華女獲得政庇身分的正當性存疑,不過該動議卻遭到移民法官駁回。
不過陪審團表示,該個別華女的案件與移民律師之前被和有詐欺罪的案例相似,憑著該事實,就能要求重審。
移民上訴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在移民法官批准該華女的政庇案時,其委託律師尚未被判涉嫌移民詐欺,而根據該律師的定罪紀錄顯示,華女的準備申請文件期間,與委託律師承認詐欺的時間重疊,因此該委員會決定重審該案,並交由移民法官重新評估華女政庇身分的正當性。
該華女目前的委任律師羅曼(Meer Rahman)表示,在2012年紐約有多達30位移民律師、法律助理和翻譯因為協助華人通過申請材料造假以獲得政庇資格,遭到逮捕,此後他也成為其中四個客戶的委任律師。
羅曼表示,這些客戶找上了錯的律師,是因為他們不知道哪些可以相信、哪些不能相信,而律師被判移民詐欺,也不代表這些客戶的政庇身分就完全是不可信。
他說,當時這名華女找上他時,他曾經與她面談,「我相信這個客戶的可信度,而且當時我們也打贏了這場官司」;如今案件將重審,羅曼表示,過了這麼多年國安部才突然認為當初移民法官的判決是錯的,提出重審要求,「這是不對的」。
羅曼對案子表示有信心,並說,「如果客戶決定要在聯邦第二巡迴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Second Circuit)挑戰陪審團的決定,我們也會維持客戶原本就已經獲得的法律缓解(Reli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