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他們的行為被發現,被檢察院起訴到刑事法庭,認為他們不是紐約州的居民,無資格享受紐約州居民的醫療福利,指他們涉嫌欺詐政府福利。檢察院出示了他們在外州開餐館、買房、買車的記錄,而這對夫婦又無法自圓其說來證明他們是紐約州的居民,結果法官判定他們的欺詐罪名成立,判決他們賠償政府三年的白卡的花費,而且還有罰金。他們當中的一方為了保護另一方,把責任全攬在自己身上,此人後來被判了緩刑,但「緩刑」給他的移民身分帶來了阻礙。
因有欺詐罪的記錄,這個人的綠卡無法延期,也無法入籍, 「由此可看出,使用假地址,而且給政府造成損失,會受到刑事指控。」
朱偉說,申請移民福利的人,要非常注意地址問題,如果人在外州打工、生活,但給移民局的地址是紐約州,若被發現,可由此質疑申請者的誠信度,並可延伸質疑其向移民局的陳述是否真實,從而影響案件的通過。
「申請移民的人,假如你不打算在外州長住,還是以紐約州為長期居住地址,那麼建議不要在外州買房、買車,不要開銀行帳號或持有駕照,否則住址不一致,法官可據此認為上訴者(申請者)的誠信有問題,可能拒絕移民福利。」
朱偉再舉例說,有一個以「一胎化」為由申請庇護的人,她在外州打工,但在紐約長期租了一個小房間、租了郵箱,她休假才回紐約,報稅在紐約。她在外州沒有任何記錄,只是開了一個銀行帳號,「但恰恰是這個銀行帳號被『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發現了。」
「在開大庭之前,政府律師會調查上訴人的居住信息,把獲得的信息提交給法官」,朱偉說,法官認定她不誠實,據此拒絕了她的庇護案。她只得再上訴,又費了一番周折來證明她沒有意圖在外州長期居住,只是在外州打散工,好不容易才讓案件發回重審。
「所以不要小看地址問題」,朱偉建議那些正在申請移民福利但又臨時離開紐約的人,最好在紐約保留租約、駕照、信箱;如果是搬家了,要通知移民局,若在地址問題上都不誠信的話,移民局可以從中判斷這個人缺乏誠實,可能拒絕他的移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