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飯只要妥善處理,通常不會有問題,但不能放在室溫太久,以免食物中毒。
如果你認為剩飯放櫥台上,跟麵包沒有兩樣,那你就錯了。
腸胃專家米契爾(Nancy Mitchell)說病菌的孢子能夠抗熱,煮熟或加熱過都還能活,因此,處理剩飯的關鍵在於不能在室溫太久,讓孢子有發展成細菌的機會。
營養及食安專家艾米多爾(Toby Amidor)說,煮熟的飯可能含有蠟樣芽孢桿菌(Bacillus cereus)。這是土地裡面常見的細菌,它產生的毒素,我們吃進肚裡,會造成腸胃不適。
營養師播客艾札若(Melissa Azzaro)說,蠟樣芽孢桿菌是食物中毒的頭號嫌犯,每年在美國造成6.3萬病例,「吃了處理不當的剩飯一到五小時後,可能嘔吐腹瀉,這就是所謂炒飯症候群。」
炒飯症候群通常不嚴重,但對免疫力弱的人仍構成危險。一般食物中毒,一個禮拜以內就可痊癒,但對孕婦、5歲以下兒童和免疫力弱的人,特別危險。最極端的情況,甚至可能致命,美國每年就有3000人死於食物中毒。
艾米多爾說,飯放在華氏40-140的溫度超過兩個小時,就可能孳生細菌,華氏90以上,超過一小時就不安全了。因此,她建議飯不熱了,就放進加蓋的容器,置入冰箱。
她說,剩飯在冰箱40℉以下溫度存放,最多可存四天。封存完好的剩飯,在冷凍箱可保存三、四個月。
有人喜歡吃冷飯炒的飯,艾札若說,冷藏過的飯,只能再加熱一次,因為反覆解凍孢子容易發芽。因此她建議,要加熱的話,量準一餐的份量,不要一下子把整鍋冷飯加熱,吃不完又再放回冰箱。
要加熱的剩飯、麵或菜,都一定要熱到內部達165℉以上才安全。
總之,剩飯只要處理得當,就可以放心食用,而處理的關鍵就在溫度,包括冷藏、冷凍與加熱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