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可以提供哪些經驗或數據來說明過渡性住房對商業、犯罪和財產價值的影響?
3. 建設可負擔住房(affordable housing)需要怎樣的融資?為什麼被拒絕了?
4. 本協議中包含的使用限制的約束力如何?如何保證該設施將繼續作為過渡性住房而不是日間庇護所(day shelter),如何保證服務將為家庭而不是個人提供?是否可以提供書面證明?
黃敏儀表示,會致力確保此項目有充分的社區參與,確保DHS、URI和亞平會(AAFE)對法拉盛社區負責。
法拉盛建過渡性住房 市遊民服務局答黃敏儀十問
上週四(1月20日),紐約市遊民服務局(DHS)回信
法拉盛市議員黃敏儀,對黃敏儀在去年12月7日就法拉盛建過渡性住房向DHS提出的10個問題做出了解答。以下是黃敏儀向DHS提出的10個問題以及DHS回信的部分內容。
問題一:該項目處於哪個階段,是否完成?
DHS:目前正在合同談判中,並就社會服務和建築運營的擬議預算,以及在當前空地上開發建造新的庇護設施的融資,進行各種內部審查和批准。該設施目前計劃於2024年初開放。
問題二:該項目是依法進行的嗎?
DHS:是的。位於39大道133-04號的設施符合所有相關的分區要求。此外,該設施不需要開發批准(discretionary approvals)。
問題三:是否與市府機構簽訂了書面合同?
DHS:紐約市社會服務局(DSS)和DHS通過開放式方案建議書(RFP)流程,評估非營利服務提供商提交的將特定位置用作DSS-DHS庇護所的提案。非營利服務提供商「城市資源研究所」 (URI) 需提交對開放式RFP的回應,以便DSS-DHS正式考慮和評估擬用作庇護所的位置。
屆時,DSS-DHS將在第39大道133-04號直接與URI簽訂合同協議,以運營庇護設施。該合同將涵蓋與運營場地相關的成本,包括將提供的社會服務以及實際開發和建造庇護設施所需資金。
問題四:該項目只是向有家庭的人提供住房嗎?
DHS:是的。該項目會向設施所在社區以及皇后區週邊社區的90個有小孩的家庭提供服務。每個家庭居住的公寓式單元中,都將有自己的廚房、浴室、臥室和家具。
問題五:設施中將會提供什麽服務,將會提供給設置中的家暴受害者嗎?
DHS:將提供服務包括住房安置援助、托兒服務、健康和精神健康服務,以及就業諮詢等。此外,DSS-DHS會直接與整個系統中的家庭暴力倖存者合作,以確保他們能夠獲得所需支持和服務,以及安全的庇護條件。
問題六:能否提供書面承諾,以社區的主要語言提供語言服務?
DHS:所有DSS和DHS的工作人員,包括庇護設施的工作人員以及外展專家,都可以隨時使用包含180多種語言的電話口譯服務,包括普通話、粵語、福建話、臺山話和客家話等翻譯服務。
根據第30號地方法和現有的DSS-HRA-DHS政策(HRA為人力資源管理局),所有客戶、居民和公眾都有權免費獲得語言服務,這意味著所有參與或尋求獲得本機構服務的個人有權以他們偏好的語言與DSS-DHS-HRA進行溝通。
如果任何公眾認為該機構沒有提供適當的語言服務,可以撥打311進行投訴。
問題七:是否會將優先安置本地家庭寫入合同?
DHS:數據顯示紐約市五區的每個社區都有無家可歸者,因此每個社區都需要團結在一起面臨這一挑戰。目前在法拉盛社區,還沒有給有小孩的家庭提供庇護所的機構,在社區設置庇護所可以讓受幫助者離他們熟知的地方更近。
位於39大道的庇護所將優先安置該社區以及皇后區週邊社區的人。
問題八:誰將是物業的所有者,誰將運營該設施?
DHS:(URI)將負責運營該設施。URI和亞平會(AAFE)將共同擁有該物業的所有權。
問題九:是否有任何關於(將該設施)轉換為可負擔住房的書面協議?
DHS:是的,目前的合同包括60年的使用限制,規定該場地將僅作為過渡性住房或可負擔住房設施使用。在URI提出的合同期間,該設施將作為過渡性住房運營,不可用作其它用途如市場價住房(market-rate housing)。該地點必須成爲過渡性住房或可負擔住房形式的社區資源。
問題十:預計何時開始施工?住戶什麼時候開始入住?
DHS:假設合同談判和內部審查將在2022年初完成,並允許在不久之後開始施工,位於第39大道133-04號的優質過渡性住房設施(high-quality transitional housing facility)計畫於2024年初開放。
法拉盛收容所公開招標 合同包含60年使用限制
對飽受爭議的法拉盛家庭式遊民收容所計劃,市議員黃敏儀在去年12月7日致信該計劃的開發商亞平會,提出10個關鍵問題。1月20日市遊民局(DHS)回答了這些問題,該收容所2024年初開放,將公開招標,期限長達40年,合同還包括60年的使用限制,即該設施在這60年只能用作過渡或可負擔住房。
黃敏儀提問,是否有任何書面契約確保該設施將轉換為可負擔住房?DHS回應,DSS、DHS和該計劃的運營商城市資源研究所(URI)將簽訂一份合同,其內容將涵蓋運營成本,例如實際開發和建設收容所設施所需的資金。而且,該設施作為過渡性住房,將重新建造而不是翻新現有的建築,合同期限長達40年,正在進行合同談判。
DHS還表示,目前的合同包括60年的使用限制,即該設施只能作為過渡或可負擔住房為社區提供資源,而不得被用作商品房。現階段擬定的合同談判和內部審查將在今年初完成,之後不久即可開工,計劃在2024年初開放使用。
關於招標流程,DHS表示將公開招標,市社會服務局(DSS)合作機構的項目專家將對招標提案進行評估和審查,以確保他們能有效改善遊民的生活。
關於語言服務,DHS表示,他們將提供全天候的電話口譯服務,提供180多種語言,包括普通話、粵語、福建話、台山話和客家話等。如果公眾認為他們沒有提供適當的語言服務,可以通知當局或打311投訴。
關於家暴倖存者服務,DHS表示,該收容所將為倖存者及子女提供多項服務。工作人員將對他們進行評估,可能將其安置在人力資源管理局(HRA)的家暴庇護所。
該收容所計劃在社區引發強烈反彈,黃敏儀在1月12日邀請社區利益相關者及有關機構召開會議,之後她總結了會上提出但沒有得到解答的問題,於24日再次致信亞平會和DSS。這些問題包括4.4億元資金用在何處,該收容所對當地商業和房價有何影響,為何不能直接建可負擔住房,能否有書面契約確保該設施將作為過渡住房並為家庭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