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針對亞裔犯罪日益增加,但多起案件的嫌犯,檢方並未以仇恨犯罪的罪名提告,皇后區檢方仇恨犯罪部門主管布羅夫納(Michael Brovner)日前在多個線上論壇上指出,若嫌犯只是發表仇恨言論,執法人員不能裁定涉嫌犯罪。
布羅夫納表示,若嫌犯在作案時使用針對受害人族裔或信仰的言論對其辱罵,或過去曾有仇恨犯罪的攻擊史,都會成為檢方日後以仇恨犯罪提告的證據;但他也補充,若嫌犯只是發表仇恨言論,執法人員並不能裁定對方涉嫌犯罪,「我們必須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才能確保以正確方式偵辦」。
助理檢察官處理仇恨犯罪相關案件時會非常謹慎,布羅夫納說,檢方須確保有足夠證據證明嫌犯涉嫌仇恨犯罪,才會以相關罪名提告,否則將損害其他案件檢方的公信力;他說,若檢方沒有證據就指控被告涉及仇恨犯罪,恐給法官留下負面印象,日後若有嫌犯真正涉及仇恨犯罪時,難得到法官的認同。
匹茲堡大學醫院(University of Pittsburgh)教授王露音(Lu-in Wang,姓名皆音譯)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時表示,相較其他族裔,仇恨亞裔犯罪鮮少被美國人提及,造成目前情況更為複雜,「反非洲裔、猶太裔與同性戀成為仇恨犯罪的典型,這種犯罪更容易(被執法機構與民眾)認可」。
根據警方紀錄,截止13日,今年全市共有54名仇恨亞裔罪案的受害人,另有六名受害人因新冠疫情遭到嫌犯攻擊,去年全年僅29起相關罪案。
亞美聯盟行政總監姚久安(Jo-Ann Yoo)表示,還有大量的仇恨亞裔犯罪並未受到警方關注;她2月時曾表示,亞美聯盟的一份報告顯示,疫情爆發後,有超過500人在其官網上報告仇恨亞裔事件。
國會眾議員孟昭文日前向眾議院提出新冠肺炎仇恨犯罪法案, 要求司法部設立專門的機構審理仇恨犯罪,聯邦與地方政府配合,打擊仇恨犯罪;她日前參加紐約公共電台(WNYC)採訪時表示,完成這一步後,執法機構應與社區合作,消除仇恨犯罪,「即使每個被告都被控仇恨犯罪,也很難從根本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