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請資格的實體包括:餐館、食品攤位、食品車、食品推車、合法提供餐飲服務商店、酒吧、沙龍、酒廊、小酒館、小吃和非酒精飲料店;含酒精飲料生產商的持牌設施或場所,公眾可以在此品嚐、驗樣或購買產品;其它類似的營業場所,公眾或顧客在該場所的目的是為了享用其提供的餐飲服務。
另外,麵包店、酒館、品酒室、生啤酒吧、啤酒廠、微型釀酒廠、葡萄酒莊和蒸餾酒廠、小旅館的資格是:2019在現場向公眾銷售的收入至少占總收入33%。
中文講座:
5月1日(週六)晚上8點,主辦方:SBA和華裔註冊會計師協會(Chinese-American Society of CPA)。
5月3日(週六)下午3點,主辦方:SBA和市議員顧雅明,網址:https://bit.ly/2Rf6gYS。
5月4日(週二)中午1點半,主辦方:SBA和小商業局、市長移民事務辦公室,網址:http://bit.ly/54SBA。
5月4日(週二)下午3點半,主辦方:國會議員維樂貴茲,報名:https://bit.ly/3aH3faD。